江 苏 大 学
研究生学籍与培养环节管理有关问题解答
(2019年版)
一、学籍学历
(一)每个学期开学初都需要注册学籍吗?
1.按照我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每个学期初都要进行学籍注册。研究生登录“信息管理系统(2014版)”进行学籍注册,逾期未注册视为未报到,暂停发放国家助学金。
2.在规定时间内已到校、未及时注册的学生可联系学院教学秘书核实报到情况,学院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交培养办。
(二)研究生学籍信息更改如何申请?
1.学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在培养工作的“学籍学历”板块下载、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信息更改(正)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3.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省学籍管理部门;
4.省有关部门批准更改后,研究生院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正信息并告知学生。
(三)学历研究生如何办理休学、复学、保留学籍手续?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
2.研究生家长意见、签字,导师、学院签字并给出意见;
3.将申请表交至一站式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4.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将申请表返回给学生。
注:学生申请时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因病休学,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需要休息休学的,创业、支教、入伍等需提供可核实的客观依据或证明(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
(四)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与助研津贴
1.国家助学金
(1)发放标准:
博士生13500元/年,硕士生6000元/年,每年分为10个月发放,发放时长为学制年限。
(2)发放流程:
①每年10月初左右,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国家助学金的预算下达学校。
②研究生院根据学期初的报到情况审核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和金额,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划拨清单通过财务管理系统递交财务处。
③财务处每月20号前负责将研究生当月的国家助学金发放到位(若遇不可控的特殊情况缓发,研究生院、研工部与财务处沟通后,告知各学院)。
2.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1)发放标准:
①一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及学制内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的标准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参与助研的工作量确定。
②二、三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四年级的博士生,其助研津贴每年至少发放10个月,每月的人均标准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理工医类不低于800元/月,人文社科类不低于400元/月;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理工医类不低于200元/月,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0元/月。
(2)发放流程:
①由各学院统一按季发放。每季度末,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导师审核研究生名单及核算助研津贴的发放金额,提供可足额划拨助研津贴的经费账号,汇总后报财务处,财务处将各位导师提供的经费统一转入各学院助研津贴专用账户。
②下一季度首月5号前,由各学院按标准汇总助研津贴造册后经财务处薪酬系统统一发放。
③导师若因研究生的助研工作量和考核等情况需减发或停发助研津贴的,须在该季末,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
(五)学历照片及图像采集
1.图形采集的通知每年上半年研究生院会有通知发文;
2.图像信息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机读取采集,研究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身穿白色上衣(勿穿其它颜色上衣),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将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准时参加。
3.图像信息采集的纸质照片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电子信息与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相链接,链接条件为研究生的身份证号码,至关重要。在学期间已变更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且未未备案者,本人在图像采集前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籍变更证明等)。
4.图像信息的核对一般为6月中旬,具体要求和核对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5.错过集中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于每年8月1日——11月20日的工作日到南京补拍(穿白色上衣),地点为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的详细流程可登录“江苏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jsbys.com.cn)查看。
二、课程及考试
(一)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在哪里查询?
校管课的考试安排最晚可提前5个工作日在研究生院网站查看,院管课的考试安排到学院网站查询。
(二)什么情况就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1.研究生未允许自修但课堂学习缺勤课程超过规定学时的三分之一。
2.未办理修课手续而自行听课。
(三)怎样办理缓考?
原则上不办理缓考。考生因不可抗拒的特殊原因申请缓考者须在考试前向培养办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经学院审核批准的证明材料。
(四)研究生课程成绩不及格可以补考吗?
研究生课程没有补考,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跟随下一届重修。
(五)研究生课程重修有次数限定吗?如所重修课程下一学年不开课该怎么办?
研究生课程无重修次数限定。学位课程不能换修,专业选修课因人数少不开课的,可以找同类性质已开课程替换。
(六)重修的课程成绩会存档吗?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课程重修的成绩必须在存档成绩单上进行标注。
(七)若对成绩有异议,怎样申请复核?
1.研究生院每学期初会发布成绩复核的通知。成绩复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其他时间均不受理。
2.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完整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申请表;
3.导师签字同意后交至一站式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4.研究生院联系任课老师进行复核,复核后研究生院将结果及时反馈学生。
(八)研究生申请英语课程免修需具备哪些条件?
研究生申请英语课程免修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550分;
2.GRE成绩达到320;
3.托福成绩达到112;
4.雅思成绩达到7.5;
5.入学前四年在国外(语言与第一外语同语种的国家)连续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6.持有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仅指非外语专业研究生)。
三、赴境外交流
(一)赴境外交流的研究生需到培养办办理哪些手续?
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前需要到培养办备案。境外交流时间6个月以下的需要提交《赴境外交流申请表》经得培养办审批;赴境外交流时间6个月以上的(包含6个月)除提交《赴境外交流申请表》外,还需办理“保留学籍”申请。在境外结束学习回校后,学生须第一时间办理复学手续。此种情况的保留学籍不影响正常毕业时间。
(二)赴境外交流如何申请资助?
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经费主要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经费、省财政优势学科拨款中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和学校自筹经费。具体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资助额度详细参考研究生手册里《江苏大学研究生赴境外交流学习相关资助管理办法》江大校【2017】183号文,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教学管理”中查看该文件。
(三)出国期间国家助学金正常发放吗?
研究生出国期间正常缴纳学费者,国家助学金正常发放;学费欠费者出国期间停发助学金,停发助学金的研究生复学、恢复学籍或补足应缴费用后方可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但不再补发出国欠费期间的国家助学金。
四、培养环节
(一)学位英语通过的途径有哪些?
1.学术型硕士生,满足以下三点之一:
(1)凡在CET-6考试中成绩达425分及以上、TOEFL考试成绩85分及以上、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者视同学位英语合格。其他外语国际考试成绩由外国语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认定。
(2)研究生入学后的CET-6、TOEFL或IELTS、GRE、GMAT等国际语言测试成绩与英语课程成绩按60%和40%比例折算获得学位英语成绩,折合后成绩≥60分视同其学位英语合格。
(3)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用外文撰写的学术论文被SCI(E)、EI收录或在国外单独主办的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参加国外学术交流并作会议论文汇报者、出国课程学习或学术研究三个月以上者视同学位英语合格。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课程英语成绩合格视同其学位英语通过。
(二)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立项如何结题?
1.结题材料清单:
(1)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报告书中信息填写完整,并附项目负责人导师及本专业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博士生项目至少有一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评审意见,专家本人签字。
(2)项目总结报告。
(3)申报项目时填写的“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直接打印,不需签字)。
(4)项目的科研成果清单和证明材料原件(附复印件1份,所有成果必须江苏大学第一署名单位,项目承担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项目承担人为第二作者)。其中,材料原件审核后交还给项目承担人,项目科研成果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学术论文不作为结题考评材料。
2.结题材料按结题报告书、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申报书、科研成果清单及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3.研究生按上述要求准备,将纸质稿交至一站式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4.研究生院将审核结果反馈学生,如符合结题要求则出具结题证明。
(三)研究生论文开题有哪些关键节点?
1.开题通过时间以学院在系统中审核确认的时间计算。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满10个月(学制年限为2.0年的专业学位硕士生,满6个月)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满20个月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2.研究生开题第一次暂缓通过,间隔多久可进行第二次开题?
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多允许进行两次学位论文开题,两次开题时间间隔博士生不得少于6个月,硕士生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开题均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3.外文文献阅读不合格能进行开题吗?
外文文献阅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开题环节。
(四)满足哪些条件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1.交清全部学费。
2.研究生的学习年限符合各学科的学制要求。
3.获批省科研实践创新项目者,其科研立项已结题通过。
4.提交培养办审核的材料主要有:
(1)论文送审报批表;
(2)经审核合格,签字盖章的课程成绩单;
(3)培养环节合格的培养手册(2014级以后的研究生,其培养材料从系统中导出签字);
(4)本人亲笔签名的“学历学位基本信息表”。
5.硕士生的送审材料由学院审查后汇总提交,博士生的送审材料由学院审核后经个人提交。
五、毕业或超期研究生相关
(一)学籍清理
1.学籍清退的对象为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硕士生。其中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生2014级及以前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2015级开始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每年6月份,研究生院会发布清退超年限研究生学籍的通知。规定时间内既未按要求提交个人延期的情况说明(必须理由充分,最多延期一年),又未在学籍清退表上签字确认者,研究生院将上网公示相关研究生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视同该生的学籍自动清退。
(二)肄业、结业证书如何办理?
1.研究生学习满1年以上退学的,发肄业证书;研究生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但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且不能再继续完成学业者,发结业证书。
2.肄业、结业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学籍学历”中查询。
(三)毕业证书遗失,如何申请补办学历证明书?
1.毕业证书“遗失声明”的刊登报纸。“遗失声明”必须到地市级以上报纸(如扬子晚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等)刊登,写明姓名、专业、毕业证书号、毕业院校、毕业年份五项内容。
2.一张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蓝底白衬衣彩照)以及同底电子照片。
3.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江苏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4.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办理)。若因不可抗拒原因由他人代办的,必须提供代办(领)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范本格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5.研究生院制作、上报后通知学生领取。
研究生培养专题http://yjsy.ujs.edu.cn/info/1033/62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