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教务处文件
江大教〔2016〕30 号
第一条 本科生教学信息员制度是我校“五制并举”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中教学信息动态汇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在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教学信息员的作用,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制度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第三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2.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
3.坚持原则,能客观、准确、及时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教学信息员选聘
1.教学信息员选聘工作于每年九月进行,采取学院推荐的方式,每个自然班推荐1人,原则上由学习委员担任;
2.教务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予以聘任,聘期为一学年,可连聘连任;
3.教学信息员在任期内出现工作作风散漫、违反校纪校规等现象,经考察确认后予以解聘。
第五条 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学习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学校教学运行与管理方面工作的看法和意见;
2.代表本班学生对任课教师在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与答疑、课外辅导、实践教学、成绩评定等方面的工作作出评价,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在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方法、学习效果、学习状态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校在教室、实验室、实习基地、实验设备、图书馆、操场体育设施、宿舍、食堂和信息化教学等教学基本设施的开放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和要求;
5.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织的教学评价和问卷调查工作。
第六条 教学信息员的信息反馈方式
1.通过教学评价系统中的信息员平台进行反馈;
2.通过电话、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反馈;
3.通过教务处网页上的“教学质量反馈”栏目进行反馈;
4.通过教务处建立的教学信息员QQ群进行反馈。
第七条 教学信息员工作考核与评优
1.学年结束时对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每学期提交三次及以上有效反馈信息,考核为合格。
2.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工作,对积极主动参与信息反馈工作、信息质量高、针对教学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等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学信息员授予“江苏大学优秀教学信息员”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八条 教务处对教学信息员提交的信息进行整理、核实后,将信息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重大问题报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6年5月4日
江苏大学教务处2016年5月4日印发